贤妻如她_贤妻如她 第2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贤妻如她 第26节 (第2/3页)

他那样有力气, 几?乎要将?她的腰肢掐断, 明?雪霁挣扎着,怎么也逃不掉, 耳边听见低低的笑声:“躲什么?”

    ??明?雪霁看不见他的脸, 只能看见大手扣在腰间,陷进肉里, 他玄色的袍角随着她的挣扎一晃一晃,让人害怕羞耻到了极点。哽着嗓子哀求:“别,求你。”

    ??下一息,她被他扣着腰拉起来?,扳过了脸。

    ??身体紧贴着身体,大手捏住小小的下巴,他似乎觉得有趣,唇边的酒窝深陷下去:“怎么这样胆小。”

    ??像兔子一样, 瞪得圆溜溜的眼睛, 微张着粉润润的唇,还有兔子一样的,软乎乎的白。怎么这么好欺负呢。

    ??手指慢慢摩挲着,那点笑从眼中传到心尖, 明?明?已经?嫁做人妇, 却还有这样干净到懵懂的眼神, 让他每次看见都忍不住想碰,甚至, 想弄脏她。

    ??“别,别。”明?雪霁抖着声音,目光四下寻找着,杨龄已经?不见了,也许在他刚来?时就?已经?走?了,他们这些人总是很聪明?,比她聪明?太多,她夹在中间,像个不知?所措的傻子。

    ??元贞看见她红红的眼皮,似乎要哭,又极力忍住,她又开始咬嘴唇,咬得红嘴唇上几?个白白的印子,都快出?血了。就?好像他会真的对她如何一样。

    ??松开一点,由着她转身逃跑,待逃出?片刻,又一把抓住。带着薄茧的手指慢慢摸过她的嘴唇:“别咬了,咬破了,计延宗可真的要起疑心了。”

    ??看见她干干净净的眼里起了水雾,她忘了挣扎,在他手里颤抖着:“王爷,您这么厉害,为什么不能让计延宗跟我和离?”

    ??元贞顿了顿。

    ??明?雪霁觉得眼睛涨得厉害,心里也是。虽然并不是第一次,可每一次,都像是把她撕开了揉碎了,再一点点拼凑起来?,不知?多久才能跟自己?和解。为什么要这样呢,明?明?是一纸和离书就?能解决的事情,他那么厉害,又怎么会做不到。就?算他要她报答,和离后,她也会给他。为什么要这样呢。

    ??“不准哭。”听见他冷冷淡淡的声音。

    ??带着迫人的威压,明?雪霁吸着鼻子,柔软的怒:“我没哭。”

    ??她能忍得住。她虽然没用,但也不至于那么没用,就?只会哭哭啼啼的。

    ??她果然没哭,眼皮红着,那点水渍一点点又退回去了,元贞低头看着:“计延宗哪怕死,也不会跟你和离。”

    ??“为什么?”她懵懵懂懂地仰头,红红的唇。

    ??元贞顿了顿,压下触碰的欲望,大手扣着细腰,捏着软肉:“计延宗有没有跟你讲过七出?三不出??”

    ??“七出?讲过。”后面的,她从来?没听过。

    ??果然,只讲对自己?有利的。这些读书的男人,暗搓搓的心机真让人恶心。元贞摩挲着腰里软软的肉:“妻子没有娘家可去的,妻子为公婆守过孝的,或者夫妻俩先贫贱后富贵的,都不可休妻和离,是所谓三不出?。若是不守三不出?的规矩强行休妻,杖一百,革去功名。”

    ??看见她微微张着嘴唇,啊了一声。

    ??“你占了两条。”元贞看着她。嘴唇怎么那么红呢。还水润润的。看起很好吃的样子。“计清死后,是你卖了衣服首饰操办丧事,你给计清守了孝,你陪着计延宗贫贱夫妻整整三年,如今他富贵了。”

    ??所以,计延宗不会跟她和离,连休妻都没有可能。明?雪霁一阵绝望。

    ??“计延宗走?的是翰林清贵一路,名声上决不能有一丁点儿瑕疵,所以你这个妻,哪怕只是摆设,也得长长久久地摆设下去。”手终是忍不住按住她的唇,揉过来?,揉过去。怎么这样软,这样湿。“我可以动?用权势逼他,但他肯定会趁势咬死了不离,搏一个不畏强权的名头,到时候你不但离不掉,还白白送他一个好名声。”

    ??明?雪霁绝望到了极点。无?边黑暗中,只觉得他指腹的薄茧压在唇上反反复复,像猛兽在撕咬之前,舔舐猎物。绝望混杂着愤懑,用力甩开:“就?没有别的办法吗?”

    ??手指离开红唇,空荡荡的无?处安放,元贞大手一扣再又捉回,看见她水濛濛的眼:“有没有?”

    ??有的。但他并不想告诉她。他又不是为了做好事。比起送佛送到西,他更愿意?让这个贞洁贤惠的女人一点点放纵甚至放荡,变得跟那些男人一样。

    ??等那些男人发现时,该多有趣。

    ??明?雪霁焦急地等他回答,他一直没有回答,他的脸有一瞬间突然迫到最近,唇几?乎要沾到她的,下一息,他突然松开她,走?去椅子上坐下。

    ??长腿伸开,他手指敲着椅子瞧着她,许久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??明?雪霁张张嘴,想要再问?,他突然转开目光,问?她:“早上没吃饭吧?”

    ??明?雪霁懵懂着,摇头。

    ??一包东西隔空抛来?,正正好落进她怀里,他瞧着她:“吃。”

    ??是水晶糕,沾着他的体温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